二0四、伤寒呕多,虽有阳明证,不可攻之。
二0五、阳明病,心下鞭满者,不可攻之。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二0六、阳明病,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,必发热。色黄者,小便不利也。
三个条文讲不可攻下。
二0四、伤寒呕多,虽有阳明证,不可攻之。
条文分两部分,前面是伤寒呕多,后面是有阳明证,不能攻。那之前的呕症是什么证?有很多种可能性,所以表述的是并病的情况,除了阳明病,还有个其他的病,那个病不能攻,不是说阳明证不能攻。如果先攻了阳明,会使另一个病加重,病变恶化,至于那个是什么病?条文没说,需要自己脑补。
- 比如有太阴证。
- 再比如少阳证不可攻。但如果少阳和阳明并病,某些情况又能攻,如兼阳明燥屎的少阳阳明证,用大柴胡汤。
- 再比如阳明证不是燥屎证,不需要攻下,就是阳明有热。而且热上犯肯定不会选择用攻法。
- 比如栀子豉汤证不会用攻下法来治。
所以在理解这个条文的时候,只要做一些思维的界定,比如要界定“虽有阳明证”,是不是要用攻下法的阳明燥屎证?如果是,为什么还有不能攻的另外一个毛病?如果虽有阳明证,不是燥屎证,本来就不该攻,或者可以攻,但不是阳明燥屎证的那种攻法,比如陷胸汤证,攻水热,但攻的不是大便燥结。同样是攻法,攻错病性、病位也不行。再比如是痰湿证,在上焦本来就要呕,那应该就要顺其势用催吐法治痰湿。痰湿爱化热,有阳明热,用的催吐法,也不是攻法。所以这种条文没有一个确定的意思,要把过去学到的知识,几种可能性,分别什么治法、什么诊法都联想到。这是帮你整理思绪的条文,讲理,不是讲一个具体的证治。于是咱们在理解和解释的时候,就不要把它限定为一个具体的证来讲。
二0五、阳明病,心下鞭满者,不可攻之。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这是为了加强咱们的印象,说了个极端的情况。不至于攻的下利不止就一定会死。意思是告诉咱们这么做会更伤患者,伤到极限就不可治。“心下”一般理解为胃脘这个部位,肚脐眼到胸口中间的区域。祖师爷用词有时候咱们会觉得奇怪。比如胃脘有时候用“心下”。胃肠道里的毛病,有时候称为胃中。小注里有时候说的胃又不是这个意思。这就给咱们理解造成一种混乱和困难,把它捋顺。
伤寒论里的“胃”不是绝对等于胃肠道,有时候又确实在说胃。“心下”大致说的就是胸口以下,肚脐眼以上的胃脘区域,这点比较统一。可是了解一下解剖学就知道,横结肠可是在胃脘这个位置的。阳明病大便燥结,堵在横结肠这块,有可能出现胃脘鞭满。所以才会反复强调明其理,不要紧盯着症状,就给它唯一的定义。不要紧盯着一个名词,它的定义就成了唯一性,否则理解会出现困难。比如伤寒体系,“心下满”、“心下鞭”相关条文,确实都是不可攻的。只是说理,是万物类象的理,不是一一确定的症状。就像咱们刚才说的,大肠横结肠犯病的时候,有可能表现胃脘部这块的症状。为什么祖师爷的表达体系中,凡是心下或硬、或满、或心下满,都定为不可攻呢?问题想到这,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。因为祖师爷对心下、胃、腹这些病位的定义,不是解剖学的定义。跟解剖学有一定相关性,但却不是绝对定义。当用心下一词表达的时候,是在指邪气不在大肠阻滞着,攻大肠,攻排出大便这段就攻错了,位置不对。比如在胃里腐败了,最直接的方式是吐出去。如果在小肠就吐不出去,可是小肠到大肠、到肛门,距离比较长,猛攻又怕伤到人,所以得慢慢攻。后面提到了“少少温服之”,吃药别那么猛,一点点慢慢的吃。令燥屎等邪气能从小肠一点点推到大肠,然后排出去。后面的条文都会说到。所以即便攻,也分强攻、猛攻,快速排出来;或者慢慢攻。肠道的路程也有长有短。“心下”用咱们的话表达大致是中上焦。中焦的毛病也牵连到上焦,或者压根就是上焦的毛病引发了中焦的症状。
再换个解释方式,对于谷道而言,食物消化排出的通道。饮食入胃分为三个阶段,第一个阶段是在胃里把食物研磨腐熟加热。这个功能可以称为心下,因为加热需要心火加持。研磨食物需要胃的蠕动,所以也包含胃这块的功能,其中胆和肝还得参与进来,比如胆汁;然后进入吸收的阶段;吸收之后就是排出的阶段。排出的阶段被称为“腹”。腹胀、腹满、腹痛,属腹证,直接攻肠道。如果在研磨加热腐熟吸收阶段出问题,显然不适合用攻下法通大便来解决。这是帮着大家整理思路。
一开始的学习,就是把心下理解为胃脘的部位,把腹理解为少腹。这种理解随着证治经验的提升、理论的不断丰富,逐渐使用万物类象的思维,可以是多,不是具体的某个位置。一旦把名词定义理解为就是那个定义,那在某些条文的理解上就会出现自洽的困难。比如陷胸汤证,水热互结难道就没有阳明的热吗?这个热就不会累及阳明吗?是否能在理上做到,把陷胸汤证水热互结的热跟阳明彻底剥离开?做不到。怎么办?只能用别的方法生硬的把陷胸汤证排除攻下法,虽然陷胸汤确实在攻水、攻热,但是不算攻法,那就更没法自洽了。所谓格物,这种分类的方式一定是合于理的。心下硬满又是结胸证的主述规律。结胸证必须不是阳明证,否则这个条文说阳明病心下硬满,不可攻之,整个解释体系陷入混乱。
带着种种思量回到本条的语序:阳明病,心下鞭满者,不可攻之。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什么样的病不能攻,攻了会泻利不止拉死?一定是虚证。问题就变成了怎么解释阳明虚证,因为条文明确给出是阳明证。研究伤寒论一个巨大的困难在于,祖师爷给的条文不够。仅通过这些条文,不够或不容易构建起阳明的完全定义。学伤寒的都听过一句话:阳明无死证。一个阳明无死证的证,在误用攻法之后被攻的拉稀不止而死,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:有阳明证,但还有一个别的毛病,那个毛病绝对不能攻,攻了会死。所以这条跟上条“伤寒呕多,虽有阳明证,不可攻之”背后传递的意思差不多。区别只在上条有另外一个病造成了呕,那个毛病不能攻。本条是有另外一个毛病造成了心下硬满,那个毛病不能攻,攻了会下利不止而死。所以不是单纯的阳明病,单纯的阳明病三阴元气还非常充足,即便误下也不至于下利致死。下利而亡的一定是中气败了,所以条文说“利止者愈”,下利止住了,中气没败。根据咱们的临床经验,即便有这种中气要败,下利不止的患者,也是可以治一下的,不至于都有生命危险。除非是中气已败,救不过来了。中气败,下利不止和中气败,大汗不止的治法一样,大量使用人参。
二0六、阳明病,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,必发热。色黄者,小便不利也。
本条说的阳明病脸色发红,这种不能攻的原因是热在熏蒸体表,往上涌,所以不用攻下。因为热不在下面,攻下也没用。攻下,没打准地方,热继续蒸腾体表,最后弄出发黄证,然后小便不利了。这个小便不利有两种可能性,一种是津液被蒸干;第二种是水道被阻滞。水道被这股灼烧津液之后的湿热闭塞。本条祖师爷给的提示是:本是在表的热,却在攻里热,所犯的错误。明明是热把表的气机闭郁了,不断的灼烧,或是在上焦灼烧,攻下焦、攻里自然不对法。前辈将之表达为其热在经不在腑。攻错地方,热没攻掉,热就继续蒸腾发黄。
如果用条文注解一下,大概一开始脸红的阶段,要么是白虎汤证,要么是麻杏石甘汤、越婢汤、栀子豉汤。具体是什么,因为条文表达不足,没法确定下来。讲到这,可能祖师爷觉得阳明病的道理就说这么多吧,下条就给方子了。